
一名51岁男子在铁矿工作时因脑溢血去世。他的妻子经抢救后脑溢血。儿子为父亲申请工伤赔偿被公司拒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入。
集木讯记者 王柳琴 近日,有网友在腾讯热搜上发布自己的父亲在辽宁省朝阳市铁矿工作时突然摔倒的消息。送到医院后,发现他患有脑溢血。经过紧急手术,最终不幸去世。事发后,他前往父亲工作的公司索取工伤赔偿,但被对方告知,父亲并非公司员工,也没有为他购买工伤相关保险。 11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发帖人林先生。他说他们家在朝阳市大庙镇老西沟村,辽宁省。他的父亲今年51岁,在村里的一个铁矿工作。 “具体工作是当司机,开车拉物资到矿上,已经干了十几年了。” 10月17日早上8点左右,他接到母亲电话,称父亲在上班时突然晕倒,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林先生说,他的母亲得知父亲脑溢血,当场晕倒。经过两次手术,林先生的母亲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其父亲在特尼卡被诊断为死亡。 朝阳市中心医院出院诊断证明(采访者提供) 住院医师死亡医学证明(推断)(采访者提供) 林先生的母亲根据林先生父亲林某提供的朝阳中心出院诊断证明,也被诊断为脑出血(采访者提供)盛先生出院诊断为:海绵状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性继发性、继发性Subaraidhage、继发性继发性、继发性Subaro脑室内出血、可能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高血压3级、呼吸衰竭、循环衰竭;治疗意见为临床死亡;录制时间为10月17日23时58分;而他的母亲也被诊断出脑出血。另一位居民的医学死亡证明(身份证明)显示,林先生的死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日期为2025年10月18日。林先生称,他之前一直在外地打工,事发后立即赶回家乡。由于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家里立刻失去了大部分经济来源。然而,他的母亲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他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弟弟。因此,他想向父亲工作的钢铁公司申请工伤赔偿。林先生称,10月21日,他到大庙镇政府求助。一名工作人员帮他联系了铁矿石公司。对方表示,尽管林先生的父亲在他们公司所属的铁矿工作,但井口的具体制作已经外包给私人了。其父亲并非该公司员工,劳动协议中也没有工伤赔偿条款,公司没有支付义务。 11月2日,吉木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涉事铁矿石公司,截至发稿仍无人接听。大庙镇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吉木新闻,镇内确实有一处铁矿,属于涉事公司。但由于他在值班,并不知道矿井有人死亡,所以会记录下来。有关情况并向领导汇报。林先生提供的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已被受理。决定书显示:您(单位)于2025年10月27日提交的工伤工伤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现决定受理申请至10月30日。林先生告诉积木新闻记者,10月24日,他到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10月27日,他还按对方要求提交了补充材料。随后,记者联系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方表示,因工死亡案件必须由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市局,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市局。朝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某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收到了相关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11月2日下午,积木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他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林先生的父亲没有按时上班。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于当天23时58分在诊所被宣告死亡。这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一致,应视为虽然铁矿公司声称,林先生的父亲不是该公司的员工,也没有购买与工作相关的工伤保险,但如果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此外,劳动关系的成立也要根据事实来判断。林先生的父亲接受了公司的管理,已经工作十几年了。他拥有个人、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背景。必须认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最终认定成立,但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须按照工伤标准携带相关工伤标准,ETC。